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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層樓以上公寓 僅7成設管委會

2015/11/01 06:0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老舊公寓未設立管理委員會,碰到公共事務推動,常引發爭議。新北市七層樓以上公寓大廈有七成設立管委會,仍有三成未報備。今年為止,市府已輔導三十四處社區成立管理組織。

助自治管理 巡迴教設立

據統計,新北市約八千一百處社區成立自治管理組織,並將資料送工務局備查,其中,七層樓以上成立管委會的社區有五千四百處,報備率達七成,仍有三成未報備,不利自治管理。

新莊區一棟屋齡三十多年的五層樓公寓,未設立管理組織。住戶賴先生說,沒有管委會非常困擾,例如清洗水塔時,必須有熱心人士主動出面,向鄰居挨家挨戶收費,公共區域清潔也乏人管理,大樓外牆剝落、鋼筋裸露,更沒人願意承擔責任,有時只能拜託里長出面協調。

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陳德儒說,社區管委會可成為公部門與住戶間的橋樑,凝聚社區認同感與向心力,提升居住品質。為鼓勵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市府將輔導列車開到全市二十九行政區,結合民政局里長系統及消防局消防安檢巡查業務,舉辦宣導說明會,教導民眾如何報備申請,今年為止,已輔導三十四處社區成立管理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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