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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增設夜店業 Live House恐納入

2015/09/05 08:00

市府修正特定行業管理草案

〔記者蕭婷方、游蓓茹/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前承諾,上任後三個月內要解決Live House消防和建管等設立問題,沒想到,北市府在九月一日市政會議竟通過「台北市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俗稱八大行業管理條例)增設「夜店業」,只要營業時間超過深夜十二點,有提供酒精飲料、音樂、聲光設備、座位及舞池設施都將被列為「夜店業」,也就是說,原被定義為音樂展演空間的Live House也將被納入八大行業。該草案將送議會審查,三讀通過始可執行。

營業逾深夜12點 有酒、音樂等就算

現行Live House為藝文產業,歸文化局管轄,卻因缺少相對應的消防和建管法規,只要Live House有兼賣酒品,必須增加登記飲酒店業,消防及建管單位就會比照八大行業規範,導致許多店家無法合法化。商業處長蔡宗雄表示,「若營業超過深夜十二點,將依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開罰」。

文化局:憂阻礙文創產業發展

但文化局文創科承辦人杜億呈表示,Live House輔導個案差異大,以往商業處至現場稽查發現有疑義,會請文化局協助認定業別再開罰,新法上路後,擔憂恐將阻礙文創產業發展,文化局已著手討論新對策。

商業管理科長方霖表示,商業處是依照經濟部今年二月公告,考量夜店營業性質易有公安與毒品事件,北市於自治條例新增「夜店業」,至於Live House與夜店認定問題,若實務執行上仍有疑義,會去函經濟部詢問解決。

文化局文創科表示,北市Live House分為兩類,Legacy、西門紅樓的「河岸留言」登記為音樂展演空間業,無複合經營餐廳、飲食店使用、也未販賣酒精性飲料。

市府:執行有疑義將詢問經濟部

The Wall、PIPE、女巫店因有賣酒,多登記為餐飲業(可供佐餐酒、可設在住宅區)、小型藝文展演空間、飲酒店業(只能在商業區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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