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小王赴日床戰生女 人妻賠夫15萬
2015/08/19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已婚卻與老公分居的李姓女子,去年與小王同遊日本,事後懷孕產下一女,向老公提起否認子女之訴,要讓小王的種「認祖歸宗」,老公憤而提告索賠60萬元,新竹地院昨天判賠15萬元。
李女的老公表示,李女去年12月對他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希望讓女兒「認祖歸宗」,他才知道李女去年1月與外遇對象去日本旅遊,因而懷孕,並於去年10月生下一女。
他向新竹地檢署控告妻子通姦,然因犯罪地在日本,且通姦罪並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檢方因而不起訴。
他不甘心,另向新竹地院民事庭提起訴訟,要求妻子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李女則說,90年結婚後育有兩名女兒,因在旅行社上班,工作時間不固定,若較晚下班則遭先生冷言相待,要她自己想辦法回家。99年底,她被調往竹北上班,不得已將小孩託由新竹市娘家照顧並暫居娘家。
此後,夫妻分居4年之久,丈夫對她們母女不聞不問,在感情疏離的情況下,於去年11月離婚。她表示,丈夫假借早已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向她求償,並無理由。
法官調查後認為,李女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小王出遊生女,傷及配偶尊嚴,考量雙方經濟條件後,判決李女應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