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首爾成功關鍵〉中央投入及專責組織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近年力推公共住宅,實施居住正義,但至今公宅比率不到○.五%,鄰近的韓國成立「韓國首爾SH公社」,透過地方、中央合作,短短廿六年蓋廿六萬戶公宅,比率達六.二%,新加坡推動「住者有其屋」政策,現有逾一百萬戶公宅,約八十%人口住在政府提供的租屋(公宅),同時也以嚴格條件杜絕囤屋及「樂透式國宅」的情形,兩國公宅政策成功關鍵,在於中央投入及專責組織。
韓國成立公社 26年蓋26萬戶
韓國首爾SH公社成立於一九八九年,由首爾市政府出資投入一千五百四十五億資本額,共計近七百位員工,SH公社負責興建、土地開發、造鎮及租屋管理,除了興建廿六萬戶公宅,也同時管理超過十九萬戶公共住宅;因保留大量的出租住宅,成立物業管理公司統籌。
首爾SH公社社長卞彰欽曾表示,首爾出租公宅對象,原針對低收入戶,但遭遇歧視問題,後來改為混居式公宅,申請身分不再限制低收入戶,避免標籤化。
80%新加坡人住公宅 9成擁產權
另一方面,新加坡一九六○年成立建屋發展局,大力推行組屋,成立不到三年,興建兩萬一千戶政府組屋,現共逾一百萬戶公共住宅,約八十%的新加坡人住在組屋內,其中九成擁有產權。
為杜絕囤屋行為,若要購買新組屋,須考量是否符合收入及名下產權等限制條件。根據新加坡的「單身新加坡公民購屋計畫」,三十五歲的單身公民,才可以無條件選擇組屋地點及房型;家庭購屋其配偶不屬於新加坡國民,也必須遵守「非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計畫」,才得合購房屋。
兩國公宅政策成功要件在於中央投入及專責組織,如新加坡透過建屋發展局全力投入,大力興建政府組屋,同時也用嚴格條件杜絕囤屋及「樂透式國宅」;韓國因為中央政府投注資源,加上組織SH公社,讓韓國締造廿六年廿六萬戶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