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擬再提收費案 議會反對聲浪大
2015/07/28 08: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在縣市合併前,市府曾訂定違建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六度被議會退回,如今,市府打算重新提案,多數議員對此表示,台中市違建數量龐大,拆除標準不一,無法讓民眾心服,更何況房子被拆,已經很難過了,沒有議員會支持向民眾收費。
議員邱素貞住家的廚房也被查報違建而被拆除,她舉自己的親身經歷說,市府應將涉及公共危險的違建列為優先拆除對象,並按嚴重程度執行,先拆公家違建,後拆民宅,不能有人檢舉就胡亂拆,以免引發民怨。
邱素貞指出,都發局列管全市違建有六萬多件,違建增加的速度高於市府拆除數量,市議會今年審查都發局拆除違建追加預算六百萬元,曾引起激烈討論,顯示目前執法是有爭議的,市府未來還打算向民眾收費,她反對這麼做,市府不妨研究適度放寬建蔽率及容積率,避免違建層出不窮。
議員李中表示,過去違建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在議會程序委員會就被退回,沒有議員會同意,因為違建有不同類型,很容易產生爭議,例如,頂樓加蓋的既存違建損壞,重新修繕後算舊違建還是新違建?執行面很難釐清哪些違建該拆,如果議會通過收費自治條例,等於是給市府一把刀,「隨便去砍人」,草案已經被退多次,市府應該理解這次也不會過。
議員張廖萬堅則表示,連追加拆除預算,議員都有意見,市府應該針對議員的意見詳加檢討及溝通,再談收費問題,否則在外界普遍認為違建管理未完善、拆除標準不一,尤其是民眾抱怨市府「拆小不拆大」的情況下,推動收費將阻力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