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舉債逾上限》縣府︰新增債務 屬自償性預算
2015/07/15 08:00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縣議員陳鴻禧批評縣長林聰賢,就任後債務增加三十一億元,明明有舉債還說沒舉債;縣府財政處表示,縣府增加的債務是來自自償性預算的舉債,根據公債法屬於合法舉債範圍,且不算入債限。
財政處表示,政府預算分為兩種,一種為公務預算,公務預算不足時則以舉債方式增加財源,例如鋪設道路經費就屬公務預算,另一種為特種基金,特種基金屬於自償性預算具有收益性,自償性預算也可以舉債,例如中興文創園區的土地購買案,就屬自償性預算的舉債。
依照公債法規定,政府債務來自公務預算舉債,分為長期債務與短期債務兩種,縣市政府長期債務舉債額度,不能超過歲出預算五十%或短期債務(一年期)不得超過三十%;宜蘭已超過舉債上限,所以不能再舉債。
縣府指出,但自償性預算並不在限制範圍內,特種基金這類有收益、支出後有營收可以繳回還債,宜蘭目前債務增加的部分屬於這類自償性預算的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