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團車禍求償 9人獲賠1059萬
2015/06/30 08:00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30名中國廣東旅遊團成員3年前來我國旅遊,所搭乘的遊覽車誤闖嘉義市一處車行地下道機車道,遊覽車頂被卡住且幾乎壓平,造成車上26人受傷,其中9人傷勢較嚴重,跨海打官司求償;嘉義地院判文山遊覽車公司及許姓司機須連帶賠償1059萬8744元。對此,文山公司廖姓經理說,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判決指出,這9名中國客回廣東就醫復健,跨海提告求償,其中黃玉芳、顏大芳夫妻及其女兒黃豔萍,另提告負責規劃他們一家三口台灣旅遊行程的全球通,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旅行社僅委託遊覽車公司負責載運旅客,且與許姓司機並無契約關係存在,判決不准;但文山公司及許姓司機因有實際負責載運旅客職務,須賠償9名傷者各30餘萬元至423萬餘元不等。
顏大芳因雙腳癱瘓,目前仍住院,獲賠償金額最高,是423萬餘元,其夫黃玉芳頭部外傷、身體多處骨折,傷後愛妻心切,暴瘦14公斤,甚至有失智現象,獲賠86萬餘元,40多歲女兒黃豔萍擔任多家公司董事,傷後影響工作等,獲賠197萬餘元;朱姓團員獲賠30萬餘元最少。
文山公司認為,9名傷者所提的醫藥費、看護費收據與工作證明等,均未經海基會認證,無法證明真偽,車禍造成財物損失也未提單據、照片證明,購買所需營養品等,亦無醫囑記載。許姓司機因業務過失傷害致人重傷案件,2年前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