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漁檢舉獎金 每件賞兩千元
2015/06/24 08: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為鼓勵民眾維護水源生態,農業局去年開始編列檢舉獎金,民眾如果發現違反封溪護漁作為,可以檢具照片或影片佐證,向公所、警察局或農業局檢舉,檢舉成立每件發給兩千元,去年發出一件,今年繼續編列預算。
農業局林務科長黃嘉文說,改制前一段時間,多數鄉鎮公所取消檢舉獎金,每年違規垂釣捕採水產動植物裁罰都超過六十件,民國一百年後逐年減少,一百年裁罰卅九件、一○一年卅八件,一○二年降到十四件,去年共十七件,罰款都從三萬元起跳。
為了鼓勵民眾共同維護水源生態,農業局去年編列廿萬元預算,民眾檢舉違規撈捕成立,每件發給兩千元獎金,去年只發出一件,今年仍繼續編列。在部分溪流開放垂釣的區段,仍禁止徒手捕捉、網、撈、射、毒、電魚等行為。
黃嘉文說,實施封溪護漁成效不錯,許多原生魚種都回來,包括溪哥、石斑、苦花、馬口魚等等。平溪區長陳聖聰說,民國一百年公所曾委託生態協會進行復育成效調查,發現幼魚及蝦類數量遽增,魚種資源及歧異度指數更豐富,消失許久的脂鮠(三角姑)、蟹類(如紅腳蟹)現蹤,還有白腹遊蛇及紅斑蛇也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