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鎮代選舉搓圓仔湯案 5人均獲緩刑
2015/06/19 08:0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去年底頭城鎮代第一選區選舉,前縣議員林東成涉嫌收受兩百四十萬元「搓圓仔湯」賄款後退選,他與出資的四名鎮代當選人,因違反選罷法被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昨天宣判,五人均獲緩刑,至於當選無效之訴,預計下週四宣判。
當選無效之訴 下週四宣判
林東成收取「搓圓仔湯」賄款後退出鎮代選舉,讓各出六十萬元行賄的林樂賜、林錦梅、林坤樹、林張秀娥同額選舉,林東成轉戰議員順利當選,另有一名林姓商人也收到林樂賜等四人共五十萬元賄款後,打消參選念頭,林姓商人獲不起訴。
案發後,檢察官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林樂賜、林錦梅、林坤樹在就職前辭職,宜蘭縣選委員已辦理補選,林張秀娥宣誓上任,林東成則在本月三日辭去議員職務。
判決書指出,林樂賜、林錦梅、林坤樹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賂,約其棄選,被判有期徒刑兩年,併科罰金兩百四十萬元,均緩刑五年,褫奪公權四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每人支付三十萬元給公庫,提供兩百四十小時義務勞役。
被認定自首的林張秀娥,判一年十個月徒刑,併科罰金兩百萬元,緩刑四年,褫奪公權四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支付二十五萬元給公庫,提供兩百小時義務勞役。
林東成具有候選人資格,收受賄賂而同意放棄競選,判一年八個月徒刑,併科罰金一百六十萬元,緩刑四年,兩百四十萬元賄款被沒收,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支付二十萬元給公庫,提供一百八十小時義務勞役。
林張秀娥︰研議是否上訴
林張秀娥仍是頭城鎮代,若被褫奪公權,將喪失鎮代資格,她昨天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