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華里活動中心案》邱炳坤怒槓縣府 不惜辭職
2015/06/06 06:0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上週末引發爭議的苗栗市玉華里爭取興建社區活動中心案,苗栗市公所昨天回擊,表明公所一切都依法行事,痛批縣府工商發展處長李政峯因個人不熟悉法令,才會撤銷建照,市長邱炳坤更指出,將向縣府提出申覆,若申覆未過將提起行政訴訟,一旦敗訴他將辭職,負起政治責任。
日前縣府突然以公文通知市公所,廢止撥用玉華里社區活動中心用地,同時撤銷建照,引起民代及里民不滿。
李政峯表示,公有土地撥用依國有財產法必須在一年內動工,活動中心用地在去年三月取得撥用,卻遲未動工,超過一年依法必須廢止撥用,建照隨之撤銷,但可以重新跑撥用程序,以解決問題。
邱轟工商處長不熟法令 拒重跑撥用
案發時,邱炳坤正在韓國訪問,昨天回國後重砲回擊縣府,他強調,不會依縣府所言,重新跑一次撥用程序,因為市公所一切都依法行事,此次風波是因為李政峯個人不熟悉法令,違反廢止土地撥用程序規定及撤銷建築執照,這已讓縣政首長臉上無光,也讓縣政團隊蒙羞。
邱炳坤強調,公所在一○三年十一月九日辦理土地建築線測定、建築線指示、繪製建築線成果圖等申請建築執照必備程序;一○四年一月十四日完成活動中心工程委託設計招標;三月十二日由建築師事務所送件縣府核發建照申請,五月十四日由縣府核發建照,難道這些都不是建築使用的規定嗎?沒有在撥用後一年內進行嗎?
李政峯:建議出於協助 盼照程序來
李政峯則回應,他的建議是出於協助公所,還是希望公所能照行政程序進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