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亮捐款收據 直說不會偷錢
2015/06/02 06:00
〔記者黃淑莉/斗南報導〕關姓男子涉嫌一件竊案,前天下午在超商被眼尖員警發現,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他卻從口袋拿出多張捐款收據,想藉行善證明自己「不會偷錢」,但因證據齊全,最後仍難逃法網。
上月12日傍晚約6許,莊姓婦人與女兒到斗南田徑場運動,準備離開時發現摩托車置物箱內皮夾遭竊,裡面有1萬多元是要繳房租的。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1名男子騎腳踏車到田徑場,假裝拿毛巾做運動,見四下無人即打開置物箱偷走錢包。
由於腳踏車後面裝有置物盒、車身貼了白色貼紙,員警印象深刻,前天巡邏時,在斗南市區一處超商發現該輛腳踏車,立即就認出是嫌犯車輛,將正在停車的關嫌帶回警局。
警方調查,關嫌有23項前科,其中22件是竊盜,犯案手法都是從機車置物箱中竊取財物。但即便莊婦到警局一眼就認出關嫌就是當天出現在田徑場的男子,嫌犯走路、騎車姿勢與腳踏車特徵,也都指向關嫌涉案,但警訊時,他仍堅稱畫面中男子不是他,還掏出捐款收據意圖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