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埔里立體停車場 變更未過偷動工
縣府:勒令停工
〔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埔里鎮仁愛路立體停車場,昨日遭縣議員廖志城質疑變更多目標使用還未審查通過即大興土木,四至九樓部分樓板打除增設樓梯,令人擔心影響結構,發生地震誰能保證安全,縣府使用管理科到場勘查,認定業者違反建築法第八十六條,依法勒令停工並開罰,須待審查通過才能施工。
4到9樓挖空部分地板
埔里鎮立體停車場前年底由公所採BOT委外經營,去年九月正式完成建物點交,目前是業者整備期,計劃一樓做賣場,二、三樓改為旅館,四至九樓維持停車場,十樓頂樓停車場則改為旅館附設餐廳與其他設施,須辦理多目標使用變更,縣府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原則同意,但需要提出周邊交通衝擊評估報告,變更案再送縣府使用管理科審查通過才能動工。
縣議員廖志城昨日在議會質詢,指接獲停車場附近西門里民陳情,停車場頂樓增設三家行動電話業者的基地台,並已通電使用,恐遭電磁波危害,因此前天會同鎮代黃正男等人前往勘查,詢問縣府才知道該停車場的多目標使用變更案還在縣府審查,但業者卻偷跑施工,建物所有人及公所難道都不知道,實在誇張。
施工單位:樓梯經技師認證
廖志城表示,立體停車場遭逢九二一大地震,一度被列危樓,多項設施受損,閒置多年,公所整修才重新啟用,現在四至九樓的部分樓地板被挖空,準備施設樓梯,擔心影響結構,發生地震誰能保證安全。
現場施工人員則表示,二、三樓改建為旅館,保持原有結構,僅做每個房間修繕,至於四到九樓所欲增設的樓梯,係縣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要求,工程設計都經結構技師認證。
公所:盼縣府加速審查
公所主秘潘順能無奈指出,多目標使用變更案送縣府審查已快一年,曠日廢時,希望縣府能加快審查進度,讓委外業者能夠放手施工。至於停車場頂樓增設基地台,潘順能強調,今年一月底業者來函表示要架設基地台,公所二月四日函覆基於民眾對基地台電磁波疑慮未解,因此不同意,為何NCC會同意業者設置,將進一步了解,若不符合設置規定,將要求業者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