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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美文物館部落共管 協調破局

奇美文物館四月一日以後由瑞穗鄉公所接管,部落原駐館人員謝玉忠被拔掉,部落痛批「十年努力被抹煞」。(記者花孟璟攝)

奇美文物館四月一日以後由瑞穗鄉公所接管,部落原駐館人員謝玉忠被拔掉,部落痛批「十年努力被抹煞」。(記者花孟璟攝)

2015/05/06 08:0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瑞穗鄉奇美部落爭取成立全台灣第一個「實驗性人文生態博物館」,包括原民會、部落代表昨出席瑞穗鄉公所舉辦的「奇美文物館共管會議」,但部落想要的文物館自主,和公部門「需依法有據」的邏輯,出現巨大落差,原民會遭批「思考僵化」。

族人盼自主經營 不受干擾

會議才剛開始不久,就因主持的瑞穗鄉公所秘書古金松一句「交給誰都可以吧」,引起部落代表吳明季怒嗆:「十年的努力到底被放在哪裡」、「整碗捧去這樣對嗎?」一度要站起來帶所有族人集體退席。

奇美部落文化發展協會監事蔡富榮說,部落盼「奇美文物館」硬體由鄉公所移交給原民會、再由部落自主經營,以簡化「疊床架屋」;過渡時期也盼跳脫現有的人事等相關法令框架,和鄉公所先簽定「部落共管」合約。

族人奇美部落文化發展協會總幹事吳明季認為,如果還在現有規定框架下簽合約,部落將永遠離不開「每次換鄉長就有選舉酬庸」,嚴重干擾部落自主,她也拒絕原民會提議「鄉公所依促參法與部落簽約」。

原民會、公所堅持依法處理

原民會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主任秘書浦忠義認為,奇美是第一個提出人文生態博物館概念的館,但「目前只是概念」,並認為「必須所有步驟都合法」、「不能被監察院、審計部糾正」,還建議鄉公所「館舍不要輕易放手」,可透過促參法委託部落經營;至於館舍要變成原民會直屬,還需修改原民會組織法,「至少要一、兩年時間」。

瑞穗鄉公所也強調,奇美文物館是瑞穗鄉財產,「不可能直接指定某個團體」管理,會有圖利特定人的嫌疑,且經營團體需透過公開招標。

由於雙方歧見難消,確定不簽「部落共管」約,目前奇美文物館為「鄉公所接管」狀態,部落無奇美文物館的鑰匙,族人痛批「珍貴文物比鄉公所的電腦設備還珍貴」,痛心「文物遭綁架」。

與會的律師詹順貴說,過去法令的訂定「都是用想像的」,問題發生後才修法,這種「先有法才能運作」的思考不完全錯,但如此永遠不會有前瞻性的突破,落在這樣的框架,「原住民自治將永遠踏不出去」。

詹順貴認為,實驗性生態博物館案可以透過實際操作、發現問題,再回頭訂出更周延的法律,依此邏輯,文物館可立刻解套。他強調,官員認為文物館被法令卡住,其實是「官員內心被框架了」,批原民會「行政本位、漢人思考」,才讓原住民自治遙不可及。

瑞穗鄉公所召開奇美原住民文物館共管會議,不過部落拒絕在現有的合約框架中簽約,會議宣告破局。(記者花孟璟攝)

瑞穗鄉公所召開奇美原住民文物館共管會議,不過部落拒絕在現有的合約框架中簽約,會議宣告破局。(記者花孟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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