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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楊永昌買票 四人被判徒刑

2015/04/28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王蒼華、徐薇鈞、陳欽銘、李洪魚等人為回報市議員楊永昌(國民黨籍、當選市議員,已提當選無效訴訟)幫忙,去年楊競選市議員連任,不約而同出資為楊買票,四人被判一年七月至一年八月徒刑,附帶公益捐款二至八萬元,均獲緩刑三年。

判決書指出,王蒼華是大安區龜殼里民,因市議員楊永昌是他姻親,且曾協助他開設產業道路,去年楊永昌競選連任,以每票五百元買了五票,期約支持楊永昌。

徐薇鈞是大安區中庄里民,擔任鄰長,楊永昌曾介紹她到水利會工作,她竟出資五千元,以每票一千元代價,買了陳姓有投票權者家中五票,期約支持楊永昌。

現年八十六歲李洪魚提攜後輩,出資三千元,每票五百元為楊買了六票,期約支持楊永昌。

陳欽銘基於楊永昌對於環保志工隊的慰問案,協助向市政府建議,以每票一千元買了陳莊含笑一家七票,期約支持楊永昌。

在認罪協商下,法官判處李洪魚一年七月徒刑,其餘一年八月,全部褫奪公權三年,附帶公益捐款二至八萬元,換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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