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路邊停車 北市擬設自動繳費器

2015/04/23 08:00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五萬個路邊停車格現以人工開立繳費單,但收費員每半小時巡邏一次,民眾短暫停車未開單,就能免繳停車費,出現收費漏洞;停管處擬設立自動繳費器,車主離開時必須立即付費,否則就是逾期。然而,法規規定停車費逾期七日內可補繳,若未修法,恐成自動收費制度的絆腳石。

汽車族贊成別僥倖 但籲勿取消補繳

民眾聞訊反應兩極。余姓上班族說,確實不能養成僥倖的心態,停多久就要付多少錢,自動繳費器是正確的政策;但劉姓汽車族則說,有時候工作必須趕到下一個目的地,可能會忘記立即繳費,希望不要取消便民的補繳措施。

逾期七日內可補繳機制 須先修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眾收取停車繳費單,需於八天內完成繳費,但政府訂定單據逾期仍有補繳緩衝期七天的便民措施。

北市停管處九十五年更換舊式投幣計時器,啟用路邊停車悠遊卡計時器,採預繳制,停車就先投入每小時的停車費用;但路邊停車格無法準確認定停車時間,超時的溢繳金額事後又無法退款,爭議不斷,只好恢復人工開單。

停管處長謝銘鴻盼借鏡國外經驗,設立「自動繳費器」,先取消停車費八日內繳費的機制,再設立同時管理兩個車格的機器,車輛停靠便開始計算時間,民眾依機器列印停車單上的紀錄,離開時「立即」繳費,否則就是逾期,符合「停多久、付多少」的使用者付費原則,更節省人力成本。不過,謝銘鴻坦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補繳制度」可能成為自動繳費最大的絆腳石;他說,市府雖可取消八日內繳費的規定,但還有全國通行的七日內補繳機制,民眾恐難養成立即付費的習慣,盼立院儘速修法,台北市可先試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