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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1萬給5千月息3千 逼服喪女賣身

鄭嫌涉教唆藍嫌(右)逼服喪女(左)賣身抵債。(記者黃良傑翻攝)

鄭嫌涉教唆藍嫌(右)逼服喪女(左)賣身抵債。(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5/04/16 08:00

火鍋店廚師使壞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火鍋店鄭姓廚師借錢給一對情侶,反被情侶指控放高利貸、潑漆逼債,因被害人盧女適逢母逝服喪,藍姓手下曾找到盧女,威逼不還債就賣身抵債,嚇得盧女和男友報警處理,高市刑大偵八隊埋伏逮人,鄭嫌否認教唆暴力討債,藍嫌坦承受僱索債,兩嫌被依加重重利罪函送法辦。

警方估算鄭所放的高利貸年息約三百九十%,盧女的男友向他借貸兩次共四萬元,以十五天為一期,每期收取利息六千元,放款當日即預扣第一期利息六千元,被害人實際借得三萬四千元,並強迫其將新購僅一年,價值約五萬五千元的機車過戶充當抵押物,男友需錢孔急,又請盧姓女友出面借一萬元,也被預扣五千元利息,每月需繳交三千元利息。

警逮二嫌送法辦

情侶繳了一、二期高利後便無力償還,只好四處躲債近一年,鄭嫌(四十二歲)找來藍姓男子催討債務,找不到盧女二人,便找到二人的親友,到住處潑紅漆恐嚇「二人出來面對」,被害人敢怒不敢言,日前盧女因母親過世回家奔喪,被藍嫌(三十六歲)找到,並涉嫌恐嚇她「若無法還錢就下海抵債」。

鄭、藍二人到案否認暴力討債,只承認借錢給這對情侶,認為「借錢還債」本來就天經地義,警方蒐證後昨依加重重利罪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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