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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田徑場機車格 重機包季違停

2015/04/09 06:00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依據現行法規,重型機車只能停在「汽車停車格」,需比照「汽車停車費率」收費,但台北市體育局田徑場停車場下方,卻將一般機車格出租給重機,一整排紅、黃牌重機,至少廿輛,包括杜卡迪、川崎等名車,但一季比照機車僅收六百元,市府至少短收五十萬元,明顯違法。體育局說,停車場去年始外包給廠商,事前不知情,發現後已行文廠商要求立即改善,否則將終止契約。

記者實際走一趟地下停車場,機車停車格內,看不到幾輛機車,反而停著一輛輛紅、黃牌重機。經詢問,原來停機車一季三個月要六百元,許多小機車車主認為負擔較高,而重機車主理應繳交一個月四千五百元的汽車停車費,包租機車停車格後,一個月省下四千三百元。

騎重機超過卅五年的北市議員陳建銘就說,這樣的兩難狀況存在已久,許多百貨公司因機車停車格使用率偏低,申請變更成汽車停車格供重機停放。體育局表示若機車停車格確實使用率偏低,建議廠商申請轉做汽車停車格,並規劃收費標準。

停管處說,只能要求廠商改善、管理者善盡管理責任,目前無法可罰。若要變更車格規劃,需向建管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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