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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手勢諷「阿達」 公然侮辱被訴

2015/03/17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手勢不能亂比。桃園市龍潭區1間超市的資深店員與菜鳥店員發生爭執,涉嫌比出食指及中指碰頭的手勢,被控羞辱對方「阿達」,昨天被檢察官以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32歲彭姓女店員在龍潭區民生路1家超市任職已久,去年5月3日上午10點多,資歷較深的她,負責指導新進3天的翁姓女店員,她正教導進貨事宜時,剛好有司機送貨入店,彭女催促翁女:「趕快把收據拿給司機!」翁女疑因不滿「老鳥」態度不佳,當場回嗆,兩人吵了起來,彭女不解翁女為何突然情緒失控,對她比出食指及中指碰頭的手勢。

翁女認為被羞辱是「阿達」,報警告公然侮辱,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一度予以不起訴處分,翁女聲請再議,經高院發回續偵。

檢方再行調查時,彭女坦承有比手勢,但不是罵人「阿達」,她稱當時是有客人在店裡先比出「走路」的手勢,詢問她「翁女走了嗎?」她才比出相同的手勢與搖頭回覆「還沒走」,但翁女誤會她比的是「阿達」手勢。

然而,翁女提出一段電話錄音檔證明,她曾打電話給超市王姓老闆,要求王出面作證,並提供店裡的監視畫面但被拒絕,因王男電話沒掛好,讓她聽到在他身旁的彭女緊張地說:「你不要提供喔!」王男也回稱:「妳放心好了,什麼都不會,我說我什麼都沒聽到。」

檢察官認為,彭女比出的若非「阿達」手勢,豈會事後要求王男不可提供監視器畫面,認定彭女確有比出手勢羞辱翁女,昨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嫌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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