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建雙重標準 桃議員疑有特權
2015/02/11 08: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市府工務局長拱祥生昨到市議會專案報告重大違建拆除作業,議員們砲聲隆隆,郭麗華、葉明月抨擊拆除有雙重標準,有的拆得大刀闊斧,有的只拆兩鐵片就走人,質疑背後有特權作祟,葉明月並建議檢視一級主管及各議員住所,若有違建率先拆除以平息民怨。
拱祥生表示,優先拆除的標準一致,第一波是針對未通過消防安檢、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供公眾使用的營業場所;未來第二波將針對大專院校學生出租房間,無使用執照就即報即拆,保障學生的租屋安全。
多位議員爭相發言,黃婉如抱怨,十多年沒有營業的廢棄鐵皮屋,市府也照拆不誤,簡直是作秀;陳麗莉、陳志謀認為,有些違建有門牌、水電還繳稅,這是政府變相鼓勵違建;徐玉樹說,很多工廠違規使用農地是因為工業用地不夠,市府要檢討土地政策。
劉茂群建議,應該以危險性來決定拆除順序,小面積列管未拆,出事誰負責?魯明哲認為,不要只拆檢舉案,市府也要主動查察重大違建;王浩宇建議市府率六都之先,在有公安危害的違建場所豎立告示牌來提醒消費者;黃傅淑香、呂林小鳳說,市府自己也有很多違建,只拆民眾違建並不合理,對於違建應該儘量輔導合法化。
拱祥生說,部分違建未完全拆除,是因違建業者申請釋疑,主管單位尚未做出解釋,等主管單位認定是違建仍會拆除,許多違建都有歷史背景,例如學校校舍等,市府會輔導取得執照,若無法拿到執照,也要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