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列議事規則 議員有異見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第二屆新北市議會將於十二日起召開卅天的臨時會,傳出擬仿照立法院的方式,將現行非正式的黨團協商明文納入議事規則中,希望避免議事觸礁,提高議事效率,但議員對此不表認同,強調各選區的利益不同,議員自主性也強,黨團協商難有約束性。
新北市議會將於十二日起至二月十日止舉行臨時會,前五天主要是委員會、議員會館抽籤、組織自治條例及自律規則修正、推選程序委員、法規委員及紀律委員等討論,接著就進行一○四年新北市總預算案審查。
首度朝小野大 三黨鞭都支持
議長蔣根煌以及三黨黨鞭對黨團協商明文化都表示支持;蔣根煌說,協商有必要性,彼此互相尊重,不過,要聽聽大家的意見再決定。
民進黨團總召李余典說,建立制度化才會有延續性,對重大議題有一個討論的機制;國民黨書記長周勝考說,透過協商把爭議說清楚,也讓市府有機會講明白,才不會引起爭議,讓議會和諧有效率的運作;無黨聯盟總召蔡錦賢也認為先協商比較圓滿,贊成制度化。
但議員看法不一,民進黨議員江永昌表示反對,他說,以目前的議會生態「不可能」,民進黨團沒有那麼大的力量,也沒有哪一個議員有一呼百諾的能力,不少議員正磨刀霍霍打算有一番問政表現,不該回頭去做讓民眾反感的黑箱作業、密室協商;尤其經歷議長選舉之後,民進黨如果再同意黨團協商,正給人配合國民黨為朱立倫量身打造的聯想,對黨是一大傷害。
國民黨籍議員林國春說,尊重公共議題如總預算、組織編制等的黨團協商結果,但還是要給議員表達意見的機會;且議員的自主性很強,黨團協商無法代表每個議員的意見,尤其每個選區的利益不同,要尊重各區的利益。
無黨籍議員蘇有仁認為,只能大原則協商,如定期大會的時間、審預算的時間,召集人選舉推派等,其他協商內容要約束議員「不可能」,各選區有不同的特性、需求,不可能都聽黨團一致的要求;何況無黨聯盟只有六席,黨團協商還是國民黨、民進黨主導,對無黨聯盟的態度也會影響協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