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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代會主席罵鄉長「三字經」 1字罰1萬

2015/01/07 08:00

崁頂鄉上屆所會不睦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崁頂鄉所會關係不睦,分別剛卸下鄉長及鄉代會主席職務的林家和與曾輝地兩人,過去形同水火,卸任前在一場工程簡報會場中,曾輝地因當眾辱罵林家和三字經,林憤而提告,屏東地院昨天審結,認為曾輝地公然侮辱林家和,處拘役30天,若易科罰金,出口成「髒」3個字的代價是3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卸任前簡報會場開罵

林家和向法官表示,102年9月4日早上,他在公所禮堂主持崁頂鄉觀光環湖健行步道與賞鳥設施工程說明會,曾輝地因為不滿設計公司黃、蘇兩名簡報人員的報告內容,竟將杯水擲向黃、蘇兩人,他見狀遂起身制止,曾輝地卻當眾辱罵他「╳你娘」。

曾輝地則向法官解釋,他在聽取簡報時,確實和黃、蘇兩人發生爭執,但他沒有任何公然侮辱的行為,也沒有出言辱罵林家和。

曾輝地被判拘役30天

法官為此詢問部分在場證人,包括兩名簡報人員及其他鄉代,有人回答說聽到曾輝地罵三字經,有人回答說沒聽到。

法官採信林家和以及有聽到曾輝地罵人的證人說法,認定曾輝地以「╳你娘」之言論公然侮辱林家和,身為鄉代會主席,卻不知端莊言行,當眾口出惡言,且犯後態度不佳,實不足取,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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