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通知沒驗車 車主挨罰
2006/07/30 06:00
〔記者鄭淑婷/樹林報導〕驗車期限到,民眾遲遲未收到驗車通知單,卻先接到未驗車的罰單,抱怨連連,四處申訴希望能取消罰款。監理所表示,寄發通知驗車,只是監理所的「服務」非「義務」,且行照上均特別以紅字標上「指定檢驗日期」,民眾有「義務」留意下次驗車日期,即使未收到通知單,也無法免罰。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汽車車齡滿5年以上,每年得驗車1次,10年以上,每半年得驗車1次,最近很多民眾抱怨,以前都會按時接到監理所寄發的驗車通知,提醒車主驗車,不料這1、2年都沒接到驗車通知,結果過了驗車期限,反倒先被開了張罰單。
車主怨多年來皆通知 不通知不該罰
民眾抱怨,未驗車罰款900到1400元不等,但並非故意不驗車,而是未接到通知忽略了,畢竟不可能有人一天到晚將汽車行照拿出來察看,監理所多年來都會主動通知,現在忽然間不寄通知,車主怎麼會記得這種事,因此不應該開罰才是。
台北區監理所表示,最近接到不少類似的申訴案件,事實上監理所每隔一定期限,都會抓取驗車日期將到的車籍資料,轉交給承包商處理,以平信方式交由郵局寄送,寄發前會到郵局核對數量,避免漏寄,可能因驗車通知單是明信片,民眾疏於注意,以為監理單位沒有主動寄發驗車通知。
監理所︰寄通知純屬服務非義務
對於沒收到通知而被罰款的民眾,台北區監理所車輛管理課表示,即使民眾申訴,也無法取消罰款,因沒有任何法令規定,監理所有「送達」車主驗車通知的義務,目前寄發驗車通知的動作,純粹屬於服務性質而已,民眾不能因為沒收到,就把錯怪罪監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