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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保護區合法住宅 有「法」改建了

2014/12/19 06:00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保護區開發案爭議不斷,台北市都發局擬定「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昨天經委員會大會討論後定案,做為往後保護區變更案、各區通盤檢討的審查依據。未來若要在保護區興建公共設施,或受限法令而無法改建的合法建築,都可望透過都市計畫變更。

士林、北投區有不少位於山坡邊界的密集聚落,民國五十七年後被劃定為保護區,受限於《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保護區改建限於單戶或雙拼住宅,居住在三、四層集合式住宅的居民,面臨不得改建的窘況。

依據「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保護區內緊鄰非保護區的合法建物或聚落,原始坡度在卅%以下,且無山崩歷史、無外圍邊坡崩塌及土石流影響,可依《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申請變更其他分區;另外,施作道路、滯洪池等公共設施,也有機會申請個案變更。據初步調查,北投秀山里、中和里及士林東山路、芝玉路一帶可望「受惠」,但仍需進一步調查。

都發局總工程司劉惠雯表示,較有爭議的慈濟案已納入內湖通檢審議,薇閣國中小變更案仍在走都市計畫程序,尚未決定個案處理,還是納入北投通檢。副市長張金鶚指出,有保護區處理原則後,可避免個案被「個別擊破」,「不能因為哪個個案壓力大,就讓那個個案通過」,也能更審慎處理保護區的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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