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廠回饋金 八成須用於社福
2014/12/18 08:00
〔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境內目前有八里、新店和樹林三處垃圾焚化廠,每年發放周邊地區數千萬元至一億元不等回饋金,根據「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暫行自治條例」,回饋金八成必須用於社會福利,焚化廠附近居民因此驚喜享受到許多「好康」,羨煞不少人,市府也希望藉此吸引外來人口移居新北市。
依據環保局資料,八里焚化廠回饋範圍包含八里、林口,樹林垃圾焚化廠回饋樹林、鶯歌區,新店垃圾焚化廠回饋新店安坑地區二十二里,回饋金預算由環保局依規定統一編列並納入專戶管理,各公所提報使用執行計畫。
回饋金金額多寡是依據垃圾處理量而定,但每年金額相去不遠,以八里區公所為例,平均每年約一億元,八里區公所運用回饋金發放「生活補助金」,設籍八里民眾每人一年可領取兩千五百元至五千元不等補助金;林口區公所每年回饋金約六千萬,明年規劃運用回饋金開辦醫療補助,設籍林口民眾,住院超過七天或住院費用超過一萬元可獲得一萬元補助。
鶯歌區一年約可獲得回饋金三千多萬,區公所特別開辦老人假牙補助,全口四萬,半口兩萬,造福當地長者;新店區回饋金則是補助安坑地區二十二個里家戶水電費,每年一千至一千兩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