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隔夜酒沒退 他被撞報警抓自己

劉姓男子租的車輛遭公車擦撞,他追上公車並報警,反而因酒駕自投羅網。(記者林良昇翻攝)

劉姓男子租的車輛遭公車擦撞,他追上公車並報警,反而因酒駕自投羅網。(記者林良昇翻攝)

2014/11/22 08:00

〔記者許國楨、林良昇/台中報導〕劉姓男子開車與公車擦撞,但司機未察覺,劉男震怒、開車追上並攔下公車報警,未料他的酒測值竟超標,這才想起前一晚吃薑母鴨,酒還未退,卻自己找警察抓自己,直呼倒楣;此外,前晚還有兩位民眾吃了薑母鴨後,為了省計程車錢而酒駕,讓員警也搖頭。

警方表示,本月十五日上午七時許,卅八歲劉姓男子駕駛租來的小客車行經中區建國路,突然一輛由四十六歲曾姓司機駕駛的公車變換車道,自左後方擦撞劉男座車,但曾男未發現而繼續行駛;劉男氣憤地開車追上,在台中、復興路口將車攔下。

劉男打電話通知警方到場處理,警方對雙方進行酒測,公車司機曾男並未飲酒,但劉男酒測值竟為○.二六毫克,超過標準值○.二五毫克,僅差○.○二毫克就可過關。

劉男當場傻眼,這才想起十四日晚間十時許,和兩名友人吃薑母鴨,期間喝了一瓶高粱酒,回家休息不到十小時再出門,酒還沒退去導致酒駕,劉男表示:「早知如此就算了。」幹嘛自己找警察抓自己,大呼倒楣。

警方表示,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仍待調查,但劉男酒駕屬刑事責任,訊後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另,警方前晚查獲一名有多次酒駕紀錄卻再次酒後開車的吳姓男子;稍早也查獲黃姓男子酒後駕車,黃男竟冒用胞兄名字等相關資料應訊,企圖蒙混過關,所幸及時被警方識破,罪加一等。兩人都聲稱是吃薑母鴨時難耐酒癮才喝了兩杯取暖,又為了省計程車錢才酒後駕車,訊後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