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吃豬肉 雇主不起訴
2012/02/16 06:00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信奉回教的印尼女看護工指控雇主,強迫她吃禁食的豬肉,還迫她加班採收檳榔、洗狗,張姓女雇主被警法辦,雇主辯稱家裡還有泡麵、白飯,否認用吃豬肉虐待看護,被害人因拿不出證據,女雇主獲不起訴。
印尼女看護挪菲(譯音)指曾向雇主表示是回教徒,不能吃豬肉,但雇主說沒關係,還威脅她不吃就送回印尼;去年8月間,她因從事看護以外的工作被屏東縣警方查獲,大爆被強迫吃豬肉,引起外交單位關切,請檢警查明。
仲介公司表示,挪菲原受雇照顧被告的病父,她堅稱受虐,雇主卻反指她適應不良、說謊,事後已轉介其他雇主,目前工作良好,雙方也都尊重檢警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