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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童軍中心 被爆違規經營

2005/10/20 06:00

〔記者田世昊、陸敬民╱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與蔡其昌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陽明山童子軍中心違規無償使用國有土地30多年,最近竟準備將無償使用的土地委外經營,立委要求政府展開調查,立即中止委外招標案。

無償使用國產還想營利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蔡佰祿昨晚表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設備陳舊,政府單位又不補助,目前確實面臨經營不善的窘況,恐有斷炊之虞,該中心之所以上網公開辦理委外招標,是希望透過引進廠商參與之後,再向陽管處提出更新計畫。只不過,委外招標必須以不違反「國家公園法」、「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與「童軍露營區(遊五)細部環境整建計畫書」等規定為前提。

國有財產局科長李嘉珍說,童軍中心已違反規定,不得無償使用國有土地;身負監督職責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蔡佰祿也出席記者會,但林淑芬與蔡其昌踢爆蔡佰祿身兼童軍中心董事會常務董事,根本是包庇違法。

蔡佰祿則辯稱自己未出席童軍中心董事會議,不知要委外招標,但坦承童軍中心的經營項目與當初核准的童軍與宿營項目不太一樣,近日已要求童軍中心說明並提出更新與經營管理計畫送審,若童軍中心未付租金,一定依法追討。

林淑芬與蔡其昌表示,依財政部規定,國有土地無償使用,必須訂定契約,使用者不得收益,但「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無償使用國有土地已30多年,從未與陽管處訂定契約,還對外營業收費。

委外期限竟可達100年

蔡其昌指出,童軍中心委外期限最長竟可達100年,這塊土地價值超過新台幣1億元,陽管處卻坐視事情發生,明顯圖利特定對象,檢調單位應介入調查。

李嘉珍則說,這塊土地交由陽管處自管自用,若提供其他團體使用,必須要有收益,除非例外,不得無償使用,童軍中心近期準備委外經營,已違反國有土地不得設定抵押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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