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 金門2候選人樁腳起訴
2009/12/03 06:00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檢方查賄「加碼」,繼前天起訴候選人賄選案,昨天再對疑為兩名無黨籍縣議員候選人買票的樁腳提起公訴,將陳媽愛、王志豪等六人分別求處有期徒刑四年、十月,褫奪公權四年、五年不等。
檢方指出,陳媽愛、邱俊良、薛南昌涉嫌以一票五千元代價向選民買票,要求支持縣議員候選人歐陽儀雄,檢警並在涉案人住處查獲競選傳單、模擬選票及現款;檢方認為三人犯後均無悔意,各求處有期徒刑四年、褫奪公權四年,沒收疑似賄款三萬元及宣傳單。
同案被告收賄的兩名婦女,檢方宣告緩起訴一年處分。歐陽儀雄日前被檢方約談以十萬元交保,另案偵辦中。
金門檢方起訴的另一樁涉賄案中,被告王志豪疑為求其擔任縣議員候選人的父親連任,涉嫌與樁腳黃思駒、黃思遠兄弟,以一票五千元代價預備向選民買票,擔心被錄音蒐證,一度還以紙條書寫賄款價碼。檢方認為三人犯後毫無悔意,各求處有期徒刑十月、褫奪公權五年,扣得預備行賄款十二萬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