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發放剩2週 6802人未領取
2009/04/18 06:00
〔記者蔡清華/高縣報導〕消費券發放至4月底截止,剩不到2週,高雄縣仍有6802人、2400多萬元未領,如果期限內未領取,將全數繳回國庫。
縣府民政處長邱志偉表示,未在元月18日統一領取消費券的民眾,必須個別到戶籍所在的指定郵局辦理,從2月7日到4月30日截止。
全國還未領取的人數達16萬人,高縣至昨天為止還有6802人未領,而等同現金的3600元消費券為何有人遲遲未領,令人好奇。
邱志偉說,有少數民眾存有拒領消費券心態,他們認為,這是花子孫錢,用了會不安心。另外,可能有人這段時間旅居海外,或是少數民眾以為第二階段郵局發放的時間只有2月7、8日兩天,不知道4月30日前都能在郵局營業時間領取。
民政處提醒未領取消費券的民眾,如果通知單遺失,可上內政部消費券專屬官網:http://3600.moi.gov.tw/,依戶籍地址、或身分證字號,或是打電話向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查詢發放的郵局,憑身分證、印章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