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損鈔票鑑定服務程序
2007/07/21 06:00
民眾的鈔票毀損時,可逕向台灣銀行各分行申請兌換,如台銀受理有疑義或爭議,可透過各縣市調查站申請鈔票鑑定服務,這項貼心服務完全免費。
鈔票如果是因火警而焚毀,民眾要檢附消防單位提供的「火災證明書」,但如果沒發生火警,例如只是放在電鍋內燒毀或兒童不小心燒毀鈔票,或洗衣服時洗爛鈔票,雖無「火災證明書」,但仍可請求派出所管區員警出示相關證明。
依中央銀行發行局有關火焚鈔票的兌回規定,紙幣破損後的餘留面積在四分之三以上,或紙幣破損、但片片能吻合,依面額全額兌換新鈔;如破損餘留面積在一半以上、四分之三以下,依一半面額兌換;如破損後的餘留面積不到一半,不予兌換。
雖然上述「依殘留面積比例兌換」的規定嚴格,但調查局實務上從寬認定,只要能鑑定是真鈔及面額,不論殘留面積比例,一般多可全額兌換,減少民眾的損失。
(記者李信宏、傅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