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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求好不求快」 公園適性發展原則確立

2019/06/12 05:30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為了讓民眾了解各類公園建設推動情況,市府工務局成立的「桃園市政府公園適性發展審議會」昨天首度召開大會,邀集專家學者、社會團體、各局處及區公所代表等與會,由秘書長黃治峯主持,討論新公園闢設及舊公園改善案,也提出公園規劃方向與想法,有些委員提案可仿照外國經驗,讓兒童也能參與審議會、決定自己想要的公園,討論熱烈。會中決議未來桃園市公園建設以「求好不求快」為原則,不論新闢公園、既有公園改造或共融式遊具的設置等,達一定規模之計畫皆須經該會審議通過才可執行。

第一屆市府公園適性發展審議會委員,分別有景觀設計、休閒遊憩、自然生態、土木工程、兒童權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者福利及社造等背景。

今年五月三日生效的「桃園市政府公園適性發展審議會設置及作業要點」,規定工程預算逾五千萬元的新闢公園興建計畫,或既有公園已開闢面積一公頃以上且更新面積達五十%以上的計畫,主辦機關都須將設計內容提送審議會,經審議通過後才能執行;另外,公園建設計畫如有爭議性內容或執行過程發生爭議事項,也須提送審議,主辦機關須依結果辦理。

由於桃市過去推動重點公園建設時,發生不少地方需求與關注領域團體立場不一情形,在推動共融式遊戲場過程中,也面臨設計和安全管理執行上的困難,市府期望透過「公園適性發展審議會」召集各領域專家及社會團體代表,集思廣益推出最適合的公園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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