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挖到城牆石 北市文化局被控違法回填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繼捷運萬大線去年挖到清代古牆石遺址,位於延平南路的某民間都市更新案,上月廿九日挖到城牆石遺址,研判可能在日治時代被拆下來做下水道。文資團體不滿台北市文化局未依「文資法」進行完整調查,也沒請至少三位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委員現勘,再度沿用四年前郝市府時代文資會通過的「台北市古城牆石保存或再利用處理原則」,圖方便讓施工單位回填;以地方規則凌駕母法,質疑柯市府沒有法治概念。
文化局以地方規則凌駕母法
文化局科長王秉五表示,日本人拆除城牆石後,會做其他再利用,延平南路挖掘道則是日治時代水溝的邊緣石,常在北市發現也常現勘,文化局也會依照該原則,施工完畢後埋回去「存在地下」,以不擾動為原則;文資會曾指定草山水道等完整地面設施為文資,目前確實未討論古城牆石下水道是否為文資。
議員質疑柯市府沒法治概念
北市議員李慶鋒表示,新版「文資法」已修正通過,對遺址與文資的調查、保存計畫是重要精神,但柯市府沿用四年前處理原則,便宜行事,也反映對文資的輕忽態度;這不是個案,台北市立美術館擴建當代園區案,也出現地下擾動附近圓山貝塚爭議,還有這麼多民間都更案也受影響,北市府應通盤檢討不合時宜的原則。
只找一委員、未召開文資會議
文史工作者蕭文杰指出,上月一位有考古背景的學生發現延平南路都更案工人挖出古城牆石下水道遺址,通知在地市議員及候選人關心,當時文化局回覆照SOP走,也依遺址、文資標準,請一位文資委員到場,卻沒嚴謹地請三位委員並召開文資會議,最後草率回填;違反「文資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發現疑似考古遺址,應停工、調查、送文資會審議。
台北文資環境守護聯盟成員郁良溎表示,華光社區也曾發現古城牆石下水道,曾送至文資會審議,最後無疾而終;去年萬大線工程挖出古城牆石,也沒下文。他說,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時代怎麼辦、市長柯文哲就怎麼辦;為圖方便,竟用二○一四年的原則凌駕母法,一點法治概念都沒有,殊不知新版「文資法」更為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