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理新市容 基隆景觀自治條例草案出爐
2018/04/18 06:0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
基隆市景觀自治條例出爐,將加強管制港區周邊與景觀區的環境。(記者盧賢秀攝)
基隆港周邊有山海美景,但景觀長期未規劃管理,看起來破舊紊亂,讓郵輪觀光客印象不佳,市府市務會議昨天通過「景觀自治條例」草案,將針對港區及重點景觀區的公共設施、環境,甚至山海軸線與天際線等,都要納入管理。
最快明年劃出示範區 有獎有罰
這項自治條例將送到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呈報行政院備查,後續還要擬定景觀綱要計畫及景觀計畫,最快在明年會劃定一到二處的示範景觀區,如果違反景觀管制事項,最高可罰六萬元,另外也會訂定獎勵輔導辦法,鼓勵與處罰雙管齊下。
市府市務會議昨天通過「景觀自治條例」草案,這是繼台東縣之後,第二個通過景觀自治條例的縣市,預計今年底完成法制程序,在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基隆市長林右昌說,包括市港標竿再生計畫、基隆河谷廊帶等計畫正陸續推動中,接下來的城市景觀管理非常重要,市府因此擬定「景觀自治條例」,讓市中心區、重點景觀地區未來更有秩序、更整齊美觀,這是基隆市景觀發展的重要起點,讓基隆市變成有質感、有氣質的城市。
公共設施、植栽、天際線均納管
市府都市發展處長徐燕興說,景觀區包括自然生態景觀、人文地景,資源豐富須加以規劃或復育管理的,或是景觀混亂須加以改善回復的地區,未來的景觀管制項目包括公共空間與設施、植栽綠化、街道、照明、騎樓地面高低及屋頂、外牆,甚至連天際線或路邊的變電箱等,都會納入管制。
他表示,以後景觀區內一定規模的開發案,必須送到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如違反管制事項,限期未改善者將罰六千元至六萬元罰鍰,還可按次處罰。
在獎勵部分,市府將擬定獎勵輔導辦法,針對不同景觀區訂出不同的獎勵措施,相關經費由市府編列預算或都市發展與都市更新基金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