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整建補助 6年僅26件申請
一百年推出 前三年預算執行率掛零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一百年起推出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計畫,但前三年預算執行率掛零,今年預算執行率僅提升至二十一%,六年來申請案只有二十六件,平均一年不到五件,民眾參與意願低落,議員質疑政策成效不彰,要求檢討。
都更處統計,整建維護補助申請件數從一百年至今累計二十六案,包括增設電梯與立面修繕各十三案,其中已核定七案,另一案補助十一月審議通過,其餘十八案審議中。
1億6千萬預算 累計僅撥款551萬
市議員許昭興表示,新北市九二一地震前取得使用執照房屋逾五萬棟,市府一百年起,每年編列數千萬元整建維護補助經費,六年來共編列一億六千萬元預算,累計核發補助款五百六十萬元,平均預算執行率僅三.四%,其中前三年執行率掛零,去年和前年分別是二.六%與二.四%,質疑預算編列及政策執行有嚴重瑕疵。
議員質疑預算編列、政策執行不彰
市議員賴秋媚認為,整建維護計畫年年執行成效差,市府祭出補助措施或簡化程序,成果依舊不見起色,面對人口老化,公寓增設電梯需求增加,老舊大樓外牆壁磚掉落、耐震能力不足等,都要靠整建維護解決問題,市府不能消極的以「無法強制要求所有權人」為由卸責。
都更處長:整合困難推動不易
都更處長張溫德解釋,整建維護補助款分兩階段撥款,簽約撥款三十%、完工撥款七十%,部分已獲補助核定案件,因施工期程安排,有跨年度撥款情形,不一定是當年度預算。
張溫德表示,整建維護推動不易在於整合困難,因涉及私有財產與住戶意願,市府雖補助部分經費,仍須自籌費用,社區須溝通協調、取得共識,若未取得全數所有權人同意,須依循都市更新條例程序,曠日廢時;此外,以往民眾存有都更等於拆除重建的迷思,對整建維護認識不深,影響申請意願,但整建維護包括增設電梯、立面修繕、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房屋所有權人應負擔管理維護責任,老屋若保養得宜,一樣能「延年益壽」,民眾觀念有待扭轉。
凡十五年以上房屋符合相關規定,可申請整建維護補助,每案補助比率約五十%,策略地區提高至七十五%,每案補助總額上限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