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北農違法
2016/11/29 06:00
▲依據《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第28條,市場經理人或負責人,不得任用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為職員,然而北農代理董事長讓兒子、媳婦等人位居要職,嚴重違反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235-1條規定,員工酬勞應由董事會過半同意,並報告股東會;但北農今年端午、中秋獎金合計發放近8千萬元給員工,並未依照相關程序。
▲曾在郝市府擔任市政顧問、現於北農擔任顧問的王詩惠,按照《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清楚記載,北農理應是無法自設顧問;但北農則表示,依據公司組織章程,可聘用會計、法律等專業顧問,由總經理視需要聘請。(記者陳紜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