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尾藝文休閒園區 大榕樹遭修剪過當 開罰
2016/11/22 06:00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滬尾藝文休閒園區BOT案啟動,得標廠商將捷集團日前「大幅修剪」基地內兩棵榕樹,民眾痛斥根本是「砍樹」。農業局景觀處依據「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判定兩棵榕樹明顯遭到修剪過當,一案一罰,兩案將各開罰。
榕樹A遭斷頭 B左右不對稱
此案基地在淡水區中正路一段六巷口。景觀處長謝宏偉表示,榕樹A樹徑達二.三六公尺,按照修剪要領,不能修剪超過三分之一,廠商採「斷頭式修剪」已影響樹木生長,作法不當,將開罰三千到五萬元;榕樹B緊鄰基地外側,樹徑達一.三六公尺,修剪後樹型明顯左右不對稱,過度修剪,將開罰三萬到八萬元。
廠商指循正確、合理範圍修剪
將捷總經理翁志聖強調,榕樹A有許多「下垂枝」,整體呈現不健康狀態,是循正確修剪方式剪除;另棵榕樹修剪也在合理範圍內,這兩棵樹是園區入口意象,怎麼可能故意弄死這兩棵樹,將和景觀處再溝通。
樹黨前秘書長李建明指出,修剪應該維護基本樹型,但這兩棵榕樹的樹型已經沒了;「斷頭式修剪」幾乎沒有留下樹葉,樹木將沒有辦法行光合作用,無法生產充足養分;榕樹生命力強韌,很可能還是能活,但後續仍有腐朽中空的問題。
李建明另也提到,榕樹確實會有「下垂枝」,不過,不會所有都是下垂枝,絕不能斷頭式修剪。
民眾說,樹徑達二.三六公尺、一.三六公尺的榕樹,已經符合新北市「珍貴樹木」提報條件,對於樹木因為開發案遭殃,相當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