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央認知歧異 北市稽查Uber掛零
北市解釋 只能「協助」無權直接罰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Uber未申請登記為運輸業卻載客營利,交通部宣示今年六月起聯合地方政府稽查;但中央與北市對「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解釋仍有歧異,交通部強調地方政府有權直接裁罰,但北市府認為地方政府只能「協助」,三個多月來Uber稽查成績掛蛋,挨批慢半拍,此外,民眾乘坐Uber若遇搶劫、性侵缺乏保障。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長常華珍解釋,北市與交通部成立「聯合稽查小組」,交部若有需要,可發函通知北市協助,先前交通部即函請北市轄區警方攔檢,「也是協助的方式。」此外,交通部和地方政府開會後,決定由交通部轄下的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主導稽查、裁罰,統一事權並增加效率。
交部盼地方加強稽查 北市成效最差
監理所人員稽查Uber,多是土法煉鋼親自搭乘,若發現有營利行為則開罰,但監理所人員太少、成效有限,交通部今年決定與地方政府合作。本報曾獨家揭露北市稽查狀況不佳,六月稽查初期成績掛零,交通部有官員透露,高雄市稽查熱絡,台北市成效最差,據了解,六月至今北市稽查成效依舊掛蛋。
此外,交通部曾表示,法規會解釋稽查Uber的標準應比照違法經營計程車業務,地方政府也可開罰,權責才分明,北市卻對法規有不同見解。
公共運輸處科長郭獻文說,六月至今未收到交通部來函協助稽查,僅每月一次函請轄區員警協助攔檢,且交部以「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稽查裁罰,地方政府沒有主導權限。
議員早就要求北市府要硬起來
市議員江志銘表示,兩年前就要求北市府要硬起來,拿出對付Uber的策略,至今毫無下文;他說,民眾搭乘Uber,若乘客遇到性侵、搶劫等案件,毫無保障可言,Uber侵門踏戶,在北市趴趴走,市府卻不願主動稽查,根本慢半拍。
北北基桃粗估有上千輛Uber
交通部今年三月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自用車進行營利行為可開罰五萬元至十五萬元,因Uber為累犯,可直接重罰十五萬元;但即便交通部祭出重典,地方計程車公會粗估北北基桃仍有上千輛Uber亂竄,且數量漸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