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辭典》市立學校校長遴選制度
2016/09/14 06:00
北市大:全國唯一市立大學,校長遴選依《大學法》與《台北市立大學組織規程》進行,新設學校須由教育局推派二名代表報教育部擇聘;續任校長依《市大校長續任評鑑作業要點》聘請專家學者組評鑑小組評鑑;新任校長由學校代表、校友代表、市府代表、社會公正人士組遴選委員會評選。
高中職:依教育部所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進行,無論新任、連任、轉任,皆由教育局代表、專家學者、校長代表、教師組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出缺學校老師、家長代表組遴選委員會評選。
國中小:依《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進行,無論新任、連任、轉任,皆由家長代表、專家學者、教師代表、校長代表、市府代表組遴選委員會評選。(記者梁珮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