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打群架 潘長成判拘役50天
2016/09/01 06:00
另李世斌獲判無罪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議會去年五月臨時會上爆發議員打群架事件,受傷的國民黨籍縣議員劉淼松控告台聯黨籍議員潘長成、民進黨籍議員李世斌兩人傷害及妨害公務,屏東地院昨天審結,法官認為潘、李兩人行為未構成妨害公務,依傷害罪處潘成長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李世斌獲判無罪,均可上訴。
去年五月十一日,劉淼松因程序問題與主持會議的國民黨籍議長周典論爭執,劉怒摔水杯及會議資料,結果與潘長成起衝突,雙方大打出手,在場其他議員忙著勸架,部分議員在混亂中掛彩,劉淼松事後戴著護頸圈到警局控告潘長成及李世斌施暴。
潘長成當時向檢警表示,他是因為不滿劉淼松的舉動,為主持正義才毆打劉淼松。李世斌則喊冤,強調他是要勸劉淼松不要丟擲物品,他從頭到尾都沒碰到劉淼松。
檢方調閱議場內監視畫面,發現劉淼松向主席台丟擲物品後,走向後方經過潘、李兩人旁邊時,李先攔下劉並抓住劉的雙臂,潘長成即出右拳毆打劉的頭部,劉被李抓住欲反抗,結果三人重心不穩摔倒在地。
檢方認為劉、潘、李三人為服務於縣議會的公務員,劉當時在執行議員職務,潘、李兩人強暴行為侵害劉個人及公共法益,觸犯傷害及妨害公務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