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頭城鎮地賣郵局案 代表會決議保留

議員蔡文益帶領民眾赴代表會陳情反對公所賣地。(記者林敬倫翻攝)

議員蔡文益帶領民眾赴代表會陳情反對公所賣地。(記者林敬倫翻攝)

2016/08/27 08:0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頭城鎮公所要將舊頭城國中部分土地賣給郵局,由於部分鎮民陳情反對變賣鎮產,代表會昨決議將該案保留;鎮公所表示,少數民眾獲得不正確訊息,造成誤解,公所將繼續努力溝通,希望在下個會期爭取通過。

舊頭城國中土地佔地約二.五公頃,目前已有新的公所、代表會及鎮立圖書館等建築,鎮公所依據民國九十三年都市變更計畫,將新公所旁的部分土地變更為郵局用地,要賣給中華郵政;縣議員蔡文益昨帶領民眾赴代表會陳情,反對變賣鎮產,阻止讓售案表決通過。

鎮代林詩穎說,部分鎮民不知道建集會所跟賣給郵局土地是兩件事,公所提供的資料不詳盡,造成鎮民誤解,代表會決議將該案保留,等公所向民眾釋疑後,案子才會再做討論。

林詩穎指出,公所有建集會所的責任,像位於頭城國中旁的鎮立體育館,就是給鎮民辦活動的很好空間,請公所在下次代表會開會前,清點所有活動空間提出報告。

前頭城鎮長陳忠茂認為,鎮公所不需要建集會所,他在鎮長任內,就為頭城鎮建立許多辦活動的空間,像鎮立體育館與頭城國小展演中心等,舊頭城國中土地不該再有任何建築進駐,應規劃為綠地,提供鎮民運動與散步休閒空間。

鎮公所表示,少數鎮民接收到不正確訊息,因此反對讓售案,也使得代表會在審議時有疑慮,公所會在下個會期前,盡力與各界溝通,爭取代表會支持通過該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