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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無解 快樂山部落抗議

瑞芳快樂山部落遭人檢舉竊佔國土,居民不滿各單位互踢皮球、態度消極,昨天集結族人至新北市政府抗議,要求合法承租土地。(記者賴筱桐攝)

瑞芳快樂山部落遭人檢舉竊佔國土,居民不滿各單位互踢皮球、態度消極,昨天集結族人至新北市政府抗議,要求合法承租土地。(記者賴筱桐攝)

2016/07/14 08:00

遭控竊佔國土 面臨刑責、罰金與拆屋還地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位於瑞芳區海濱路山坡地的快樂山部落,一○三年被檢舉竊佔國土,下個月將宣判,面臨刑責、罰金與拆屋還地壓力,居民向國有財產署、林務局及新北市政府陳情,皆未獲正面回應,不滿各單位互踢皮球,昨天集結近百位族人至市府抗議,要求解決土地使用問題。

近百族人陳情 指國產署和市府互踢皮球

抗議行動發言人林德盛表示,快樂山部落共五十三戶居民,二十多年前從花東北上,落腳瑞芳蝙蝠洞附近,建立生活聚落,一○三年十二月遭人檢舉竊佔國土,已有一名住戶被起訴,部落長輩無法安心入睡,每天擔心流離失所,甚至吃上牢飯。

林德盛質疑,政府編門牌,豐年祭活動提供補助,等於認同部落合法存在,現在被指控竊佔國土、違反森林法,非常冤枉;早在九十一年間,族人向國產局提出合法承租土地請求,始終無法如願,去年起召開多場協商會議,國產署和市府互踢皮球,態度消極。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基隆辦事處主任陳水順指出,快樂山部落使用面積六.七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為農牧用地,若要合法承租,主管機關基於公共利益、施政需要或業務推動等考量,可出具審查意見表,但市府至今未提供審查意見表。另外,依法居民須按公告地價五%,繳納過去五年土地使用補償金。

原民局副局長陳碧霞表示,法令未規定一定要出具審查意見表,市府積極協助部落承租國有地,解決司法訴訟問題,並發函國產署,請求考量部落族人居住權益,同意租賃土地,國產署不應拘泥形式上的文件,盼中央各部會正視都市原住民生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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