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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助女子偷渡》金門金沙鎮長陳其德 判11年

2016/07/01 06:00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國民黨籍金門縣金沙鎮長陳其德,過去任職縣警局偵查佐期間,涉嫌收受二十八萬元協助吳女偷渡中國,金門地方法院審理昨天作出判決,陳其德依違反貪污治罪等案件,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六年。

判決訊息傳出後, 陳其德手機已關機,不過據其好友表示,陳勤於鎮務, 應會上訴到底,爭取清白;金門縣政府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依地制法對陳作出停職處分,另派員代理鎮長一職。

檢警調查,在廈門某飯店擔任董事長特助的吳女,涉詐欺遭限制出境,二○一二年九月透過友人找上時任偵查佐的陳其德,以二十八萬元代價委託陳協助她從金門偷渡至對岸大嶝島。

吳女在中國罹癌,經金門紅十字會循「小三通」返金轉台治療時,被移民署發現無出境紀錄,廉政署輾轉得知查報,金門地檢署去年底將陳其德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其德是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六年,未扣案之所得財物台幣二十八萬元,應予追繳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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