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廠「備而不用」 林內人不接受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環保署長李應元前天表態林內焚化廠要完成環評等程序,備而不用;林內鄉長張維崢表示,地方不接受「備而不用」處置方式,中央未與地方溝通任意放話,造成地方人心惶惶,鄉民拒絕焚化廠啟用立場,絕不妥協。
李應元前天指出,林內焚化廠應該完成環評程序,同時把產權釐清,完成相關驗收,是否啟用或做為應急備案,都可以考慮,定調環保署對林內焚化廠處置態度,縣府與公所反應兩極。
鄉長:朝營運推動 抗爭到底
張維崢表示,林內焚化廠爭議這麼多年,中央從未與地方溝通焚化廠處理事宜,林內鄉民總是透過媒體獲知片面資訊,每隔一段時間就傳出焚化廠啟用營運消息,弄得地方人心惶惶,已嚴重影響生活作息。
張維崢強調,焚化廠距離供應全縣民生用水的林內淨水廠不到二公里,更是農田灌溉用水源頭,不容許任何污染源進駐,這是鄉民不容打折的堅持,只要焚化廠朝營運方向推動,一定抗爭到底。
縣長對環署意見 允全力配合
前林內鄉長邱世文痛斥「備而不用」根本是騙人騙己說詞,審計、監察單位怎可能讓耗費數十億元焚化廠成為蚊子館,一旦程序完備,就會啟用,過去鄉民付出慘重代價,才阻止林內焚化廠營運,而所有政治人物在選舉期間都宣示反對焚化廠營運,現在換了位置都換了腦袋,地方不會接受。
縣長李進勇指出,李應元提出意見雖未盡明確,但對林內焚化廠未來走向,已有較清楚的輪廓,地方政府會全力配合,希望中央政府對焚化廠造成嚴重財政負擔案一併處理,以解決縣府財政危機。
縣環保局指出,全縣現在積存的垃圾量約三萬公噸,環保署積極協調處置,九月底前可完成清運,立法院已初審通過「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各地垃圾焚化廠將優先處理一般垃圾,可降低「垃圾大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