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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已逝只剩「夫妻借據」 法院判離

2016/06/22 08:0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邱姓男子與陳姓妻子96年結婚後,家計都靠妻子支撐。但邱男連買菸、理髮的費用都向陳女索取,夫妻間金錢往來甚至輪到要寫借據。陳女更說,她因生活壓力罹患蕁麻疹對房事沒興趣時,邱男竟說「同房要付錢嗎」。法官認為夫妻間就連金錢往來都要寫借據,夫妻情誼蕩然無存,判准兩人離婚。

陳女主張,婚後擔任電子工廠作業員,但是收入都被邱男拿走,連購買香菸、理髮等費用都由她支付。邱男因無責任感,工作態度不佳,導致自身經濟狀況不良,甚至身無積蓄,竟然還買車,每月2萬元車貸也都靠陳女支付。

陳女表示,邱男在外與他人有債務問題,陸續向她拿走約15萬元,讓她感覺經濟、生活壓力甚大,因而罹患蕁麻疹,對於男女房事也提不起興趣。可是邱男不但不關心她的健康狀況,甚至還出言侮辱「同房有那麼難嗎,是要付錢嗎」。

陳女因身心俱疲,於104年3月離家,邱男卻在她離家後立刻要求把戶籍遷走,所作所為讓她心灰意冷。

邱男則坦承兩人溝通過,以借貸方式處理夫妻之間的金錢往來,才簽下借據。但邱男表明並非不關心家庭和陳女,陳女所說不符合事實,他不願意離婚。

法官認為,邱男未體恤陳女工作辛勞而頻繁借貸,夫妻感情已消磨殆盡。夫妻之間甚至還簽下借據,須以書面證明金錢往來。其中還記載「若沒還不可再借」、「我無條件離婚」等字句,顯見兩人夫妻情誼、信賴關係嚴重破滅,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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