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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團體驚傳弊案 學者︰工作人員待遇偏低

2016/06/07 06:00

〔記者林宜樟、王善嬿/嘉義報導〕華山基金會遭爆有站長虛報獨居老人個案訪視紀錄,並領取績效獎金等情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吳明儒表示,社福團體工作人員待遇普遍較低,應提升專業薪資,給予合理待遇,而非用獎金激勵。

不適用績效獎金制度

吳明儒說,社福團體不適合用績效獎金制度,畢竟一分一毫的錢都是來自社會大眾愛心。但社福團體服務個案量相當大,主管機關的確不易查核,各團體應珍惜捐款者的心意,確實利用在服務對象上,並要有健全的內部稽核制度。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執行秘書李若綺表示,弘道總會有社會資源組負責勸募,雖有設定勸募目標,但並無設績效獎金。若有成功接洽到捐助單位,則用「敲鐘」恭賀夥伴能夠幫助更多獨老,以心理上的鼓勵讓相關人員有成就感。

律師陳澤嘉說,財團法人除受內部章程、主管機關稽核辦法規範,也受一般民、刑法規範,除非翁姓爆料者有足夠證據,證明被指控的站長與基金會一起作假,才可能涉集體詐欺、侵占等罪嫌。個人部分可能涉及背信及偽造文書,提告權在華山基金會。

他認為,救助、公益團體建立社會信任不易,應建立自清機制,調查案件始末,並向大眾交代物資、捐款流向,重獲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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