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頻傳 闖鐵道擬修法加重罰
台鐵普悠瑪西部幹線首發列車前天行駛,列車經北桃交界的鶯歌鳳鳴、桃園區建國東路平交道時,突然有3名小朋友穿越軌道,當時空氣霧霾、視野不佳,幸好列車司機機警發現,立即鳴笛並緊急煞車才避免憾事,列車因此比預定時間慢2分鐘進入桃園站。 行人違規穿越軌道,依法可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款,已交由鐵路警察調查處理。(台鐵局提供,記者謝武雄翻攝)
〔記者黃立翔、王秀亭、王峻祺/綜合報導〕行人闖平交道或軌道路線死傷事故頻傳,立委提案將最高罰則從七千五百元提高為五萬元,故意者也不給撫卹金及醫藥費,台鐵舉雙手贊成,下週一排入立院交委會議程。
另外,交通部也公告增訂鐵路法罰鍰裁量表,黃牛賣票被抓十次以上,最高可罰票面十倍,駭客搶票依是否干擾系統、訂票筆數張數、被罰次數決定裁罰輕重,希望能嚇阻東部幹線惡意搶票歪風。
行人任意闖台鐵軌道、平交道事件頻傳,六年來四百起事故共造成三三○人死、二○四人傷,台鐵累計求償逾二.八億元,仍無法遏止,不但人命死傷,更會導致列車延誤,浪費社會成本。
立委李鴻鈞等人認為,現行鐵路法第七十條對任意闖越鐵軌造成事故僅罰一千五百到七千五百元,難以嚇阻,提案將罰款加重為一萬到五萬元,最高罰鍰提高逾六.六倍。
立委也將提案修正鐵路法第六十二條,原法條規定鐵路行車等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負損害賠償責任,即便非鐵路過失,仍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將增訂「事故之發生係出於被害人故意行為,應不予給付撫恤、醫藥費用。」
另外,現行鐵路法以票面一到十倍罰黃牛,並罰搶票駭客五到五十萬元,但缺乏裁罰基準,交通部近日公告修正「鐵路法第六十五條裁量基準」,黃牛案以涉案次數決定罰金輕重,未來開罰將更有依據。
嚇阻搶票歪風 民眾︰抓到就重罰
「只要有意圖,就應該重罰。」張姓台東市民說,抓到就要重罰,才能有效遏止歪風。此外,黃牛借身分證訂票的比例很高,相關規定應更嚴格,剝奪黃牛訂票資格會更有效。
花蓮民眾朱志偉雖然贊成提高罰則,但擔心提高裁罰基準只是做樣子,不如增加自強號班次,「對於市井小民來說,急需位子搭車北上時,向政府買票還不如靠黃牛搶票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