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嚴定按摩廣告 減酸痛就違法

2006/10/17 06:00

衛署尚無具體規範

〔記者胡清暉、林相美/台北報導〕按摩可改善「酸痛」、「疼痛」或「腰酸背痛」等症狀,究竟算不算宣稱療效?近日引發爭議。台北市衛生局日前公告按摩業的廣告規範,將上述字眼列違規案例,引發視障團體質疑與批評,宣稱新規定讓在夾縫中求生存的視障按摩業雪上加霜。

依據「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但由於廣告中「宣稱效能」的定義模糊,讓視障按摩業者被罰到難以生存。面對衛生署遲未訂出具體規範,台北市衛生局在九月底先公告「非醫療院所市招廣告(按摩業)查核重點」。

衝擊視障團體生計

這項公告立刻引發視障團體的質疑。北市按摩業工會理事長呂鴻文認為,視障團體絕對同意病名、療法等字眼不得作為廣告文字,但若連「酸痛」、「疼痛」、「腰酸背痛」等中性字眼都禁止,讓人覺得是過度解釋,法令層層束縛,衝擊視障者的生計。

立委王榮璋援引衛生署對相關團體覆文,指出「消除疲勞」、「舒活筋骨」、「緩和神經」、「幫助睡眠」、「鬆弛肌肉」、「紓解壓力」、「控制體重」、「減少酸痛」等八個詞句,衛生署認為沒有逾越視障按摩管理辦法,中央、地方不同調,可能造成一國多制的亂象。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重申,「疼痛」、「酸痛」都須經過醫療行為才可能減緩或改善,因此才界定非醫療院所不得以此招徠患者。不過,若廣告詞是「頭頸肩背疏經」,就不涉及醫療行為,可作為廣告內容。

衛生署醫事處一科科長周道君分析,「酸痛」或「疼痛」偏醫療性,衛生署雖不樂見,但原則上不會反對。周道君坦言,很難單憑一、兩句就可認定是否違法,必須綜合廣告全文才能進行討論。


民俗療法涉醫療行為 要罰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坊間充斥各種民俗療法,衛生署認定不屬於「醫療行為」,但衛生署強調,民俗療法絕非無法可管,一旦民俗療法宣稱效能、進行醫療行為,將依法開罰,若造成民眾傷害或死亡,必須負起刑事責任、民事的賠償責任。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坊間的刮痧、拔罐、推拿、神符、香灰等民俗療法,目前沒有科學研究證實有臨床療效,因此無法比照一般的醫療行為加以管理。

薛瑞元認為,既然民俗療法不是醫療行為,因此,任何民俗療法如果涉及診斷、治療等行為,已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被認定為密醫,衛生署或各縣市衛生局,可依法開罰三十至一百五十萬元,或處以半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並非無法可管。

此外,若民俗療法宣稱療效,或誇大渲染招徠病人,已違反醫療法第八十四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的規定,處以五至二十五萬元罰鍰。


按摩椅宣稱療效 也要罰

〔記者胡清暉、林相美/台北報導〕市售按摩椅動輒宣稱「改善肌肉酸痛」、「減輕腰酸背痛」,但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按摩椅非醫療器材,標示或宣傳不得涉及醫療效能,否則涉及違反藥事法,可依法開罰,但初期會要求業者先行修正廣告內容。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將「酸痛」、「疼痛」、「腰酸背痛」列為按摩業的違規廣告,引發視障團體質疑,但市售按摩椅也經常用上述字眼為廣告用詞,甚至購物網站還標榜「脊椎保健療法」的按摩坐墊,已涉及「療法」,是否也應一併開罰?

衛生署藥政處、市府衛生局強調,執法不會有大小眼,任何非醫療機構違規若宣稱療效,就會予以處理。

最高罰款二千五百萬

市府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姜郁美強調,按摩椅非醫療器材,標示或宣傳不能涉及醫療效能,因此若廣告詞有涉及上述詞句,依台北市認定,已經違反藥事法第六十九條,可處以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款。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