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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身故理賠 法界籲立院勿解禁

目前之所以沒有兒童死亡險,是因為曾發生為領取理賠而殺害兒童的悲劇。(示意照)

目前之所以沒有兒童死亡險,是因為曾發生為領取理賠而殺害兒童的悲劇。(示意照)

2016/03/16 06:00

陳業鑫︰曾發生為理賠殺童悲劇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六年前修法禁絕的十五歲以下兒童身故理賠,將在明日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重新討論。曾於高雄地院法官任內提請釋憲,成功推動「限定繼承」的前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目前之所以沒有兒童死亡險,是因為曾發生為領取理賠而殺害兒童的悲劇,修法涉及道德風險,不能不謹慎。

今年台南震災導致多名兒童不幸罹難,因現行「保險法」限制被保險人年滿十五歲前不得請求死亡給付,引發議論。財委會明將審查十三個版本的修正草案,多為恢復天災的死亡給付,部分版本還擴大納入重大意外、傳染病;其中有六個版本能溯及至二○六震災,甚至還有溯至復興航空澎湖空難。

不過,包括台大法律系教授汪信君、政大法律系教授葉啟洲、律師陳業鑫,近來頻頻投書,力陳修法之弊。

陳業鑫表示,溯及既往是假議題,因業者當時在規劃保單時,已排除死亡給付,所以即便通過修法,也不會憑空生出該筆給付。

「難道要修法 賦予兒童工作權?」

他指出,保險的本質是風險轉移,一個有工作能力的成年人若意外身故,就需要透過死亡給付來替代其經濟支出,讓他不會因此斷絕其撫養責任。小孩子不能工作,當然不會有經濟支出。如果要修法恢復兒童的死亡給付,是否也要同步修正「勞基法」,賦予兒童工作權?

他強調,目前可以替兒童買醫療險、失能險、投資型保單,就是沒有死亡險,因為過去確曾發生為領取理賠而殺害兒童的悲劇;即便金管會透過行政命令將喪葬給付上限訂在兩百萬元,結果還是無法阻止悲劇的發生,最後才修法禁絕。

陳業鑫指出,一個摯愛的小孩意外身故,是再多的金錢都換不回;一個成年人意外身故,才需要死亡給付來替代其撫養本質。這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制度,不該這麼輕易地被推翻。

曾任法官的陳業鑫提醒,難道天災就沒有道德風險?這只是舉證責任的問題,例如台灣颱風這麼頻繁,哪天在颱風過後的魚塭發現兒童的屍體,這是天災還是人為?

柯建銘︰黨團內部尚未討論過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這些草案都是個別委員的版本,黨團內部尚未討論過。他坦言,確實有聽到來自學界的反對聲浪,會一起放在委員會內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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