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蟑螂害工讀生燙傷 50嵐要賠34萬

2015/10/23 06:00

〔記者楊政郡、王俊忠/綜合報導〕林姓女工讀生一○二年在「50嵐」飲料店工作,手提滾燙開水,被突然竄出的蟑螂驚嚇而燙傷自己,造成雙下肢及腳背燙傷,法官判決商家應賠償卅四萬餘元,扣除已給付賠償金,還要給付廿九萬餘元。

雙手放掉茶壺燙傷下肢 住院30天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高中生一○二年四月間起,在位於台中市北平路「50嵐」打工,每日工資六百八十元,上班約二個月,同年六月一日在廚房將盛裝滾燙開水的茶壺,從瓦斯爐上要移到工作平台,準備添加茶葉等,但卻被突然竄出的蟑螂驚嚇,雙手放掉茶壺,滾燙開水從平台上往她自己下肢潑灑,被送往台中榮總住院治療卅日才返家。

法官認業者未提供防制燙傷措施

林女提起職災補償及侵權行為賠償。法官認為,案發前林女被告知工作場所衛生稽查合格,同年五月也進行消毒防治工作,還是無法排除林女被突然竄出的蟑螂驚嚇,再者業者未提供適當防制燙傷之保護設施,業者應負職災補償責任。

法官審酌職災補償應為十八萬餘元,侵權賠償應為十六萬元,扣除業者已給付四萬六千元,仍須支付廿九萬餘元。

50嵐︰尊重司法判決 努力和解

50嵐總公司特助李維揚昨晚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分店由台中代理商負責管理,總公司尊重司法判決,會朝和解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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