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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到餿油 劉媽媽菜包抗罰勝訴

去年餿水油風暴,桃園中壢「劉媽媽菜包」也誤用到問題油,立刻停用並辦理回收退費。(資料照,中央社)

去年餿水油風暴,桃園中壢「劉媽媽菜包」也誤用到問題油,立刻停用並辦理回收退費。(資料照,中央社)

2015/07/20 06:00

〔記者陳慰慈、李容萍、林近/綜合報導〕在地經營廿五年、廿四小時營業的桃園中壢「劉媽媽菜包」,去年九月遭控使用餿水油未通報回收,店員受訪時喊冤,嗆告桃園市衛生局,桃市府認為業者扯謊,依違反食安法重罰三百萬元。店家不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桃園市府將店員不當發言納入裁罰考量,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有濫權之虞,判決撤罰。

高等行政法院︰桃園市府濫權

桃園巿衛生局去年九月十五日表示,「劉媽媽菜包」被稽查前,就已知道使用到全統香豬油(餿水油),並將剩下的六桶全統香豬油退回經銷商,明知用到黑心豬油卻未自主通報及辦理產品回收,還向媒體宣稱未使用全統香豬油,散布不實訊息並拒絕退費,影響消費者權益;加上店家態度不佳,重罰店家最高罰鍰三百萬元。

「劉媽媽菜包」主張,得知誤用問題油後,就立刻停用並辦理回收退費,且他們登記資本額僅一百萬元,市府罰鍰過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媽媽菜包」確實未主動通報衛生局,也未主動辦理回收與退費,但衛生局將店員對外言論納入裁罰考量因素,此舉是不當聯結,逾越法律授權,判「劉媽媽菜包」勝訴。

上訴? 桃市衛生局︰再研議

該案仍可上訴。店家昨受訪低調表示「老闆不在」,除私下抱怨自己也是劣油受害者外,並不願對判決表示看法。桃市衛生局表示,待接獲判決書後,依其內容再行研議。

曾獲「全國消費者金字招牌獎」的「劉媽媽菜包」,專賣客家米食,去年九月捲入劣質豬油事件,生意一度下滑,當時也受理三月至九月四日購買蘿蔔絲菜包的消費者憑發票退款,損失慘重;不過,事隔十個月,生意已逐漸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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